维权须知

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纠纷调解须知

2020-08-05

一、雇主、从业人员、服务机构或社会人士均可向本协会投诉维权。

二、坚持“有法必依,公平公正,合情合理”的原则。

三、发挥会员自律作用,配合调解工作,建立三级调解机制,尊重调解结果。

1. 一级:会员自律和自我主动调解。

2. 二级:区办事处、区家协依法依规对辖区的纠纷进行调解。

3. 三级:市家协会同调解委员会依法依规进行调解。

四、投诉维权须真实。

五、投诉维权须有依据或凭证:

1. 收费收据或服务发票。

须加盖企业公章或个人签名清晰完整,收费事由清楚。

2. 合同。建议是示范合同。

中介服务要有雇主、从业人员、中介机构三方合同。

员工(派遣)制服务企业须有雇主和服务企业(单位)合同。

合同须加盖公章和私章(签名)。

3. 服务(中介)企业出具试工单或用(派)工单。

六、投诉方、被投诉方的姓名(名称)、地址、联系电话要详细。

七、投诉内容请表达简明扼要。

八、客户要有明确、具体的维权主张和诉求。

九、对投诉要件缺乏和情况不明的投诉,须补齐所需材料后再受理。

十、投诉处理过程中互相尊重,积极协商,共同营造和谐社会。

江苏省家庭服务业系会调解热线 025-

开通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-17:00

周六和周日19:00-21:00(国定假日休息)